6月1日,榆林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第九场)在新闻大厦召开,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马宏革介绍了榆林市提高招投标服务水平相关情况。
围绕营商环境突破年,工程招投标领域服务市场主体精细化方面取得新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资料图)
一是要求招标人提前主动公开项目信息,消除市场主体的信息差。
今年3月起,在全省率先推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机制,明确榆林市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当编制包括拟招标项目概况、标段划分、预计招标时间等在内的招标计划,于首次招标公告之日前至少30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发布。截至目前已通过市交易平台提前发布招标计划570余条。
二是要求招标人加大评标情况公开力度,提高招标活动的透明度。
今年3月开始,积极推进评分情况向社会公开、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向投标人公开。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增加总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等评分情况,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被否决名单和原因等有关情况,实时向所有投标人公开。
三是常态化开展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打破本地专家“小圈子”。
今年以来,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行不见面开标,常态化开展跨省市远程异地评标和本地分散评标。单项合同金额在1亿元(含)以上的依法必招项目原则上采用远程异地评标;1亿元以下的项目根据项目类型、评标专家可用资源的需要,确定远程异地评标或者分散评标。截至目前已完成远程异地评标60个,本地分散评标19个,占交易总量的21.9%。
四是全面推行信用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释放社会流动资金。
2020年,我市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推开信用监管试点示范,明确公开招标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信用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2022年,再次提高试点标准,将信用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标准扩大为5000万元。截至4月底,全市累计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主动公开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54686份,服务工程建设项目3682个标段,涉及投标企业28725家,累计释放社会流动资金约53.5亿元,平均为每个投标企业减轻18.6万元资金压力,为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是定期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切实为企业减负纾困。
今年2月开始,榆林市按照中省完善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的要求,开展第三轮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限期“清零”行动。通过交易平台通知、业务培训会强调、专人电话逐一核实督促、逾期未退负面行为扣分等多措并举,全面开展清退工作。截至3月底,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全部清退,共计退还资金729.1万元,涉及投标企业32家,同时,对逾期未清退投标保证金的6家中介机构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六是取消不合理收费,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为降低中标企业“隐性”交易成本,在全省率先明确了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招标人自行支付的规定,不得通过任何形式转嫁给中标企业。截至4月底,全市实行招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用项目1191个、预算总额301.9亿元,为中标企业累计节约资金约5462万元。
七是坚决打击遏制违法投标和不诚信履约行为。
今年以来,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查处了2起招投标违法案件,一起是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案,另一起是违规放弃中标不签合同案,分别对2家涉事主体予以行政处罚,累计处罚金额239.9万元,并同步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等网站依法公告处罚信息。
华商报记者 郝锦龙 编辑 王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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